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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區擬新增機場用地促進低空經濟產業高質量發展

  新增機場用地、新增科研設計用地9.76公頃、取消商辦混合用地3.13公頃、取消二類居住用地及居住配套共計7.72公頃……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浦口分局日前發布《南京江北新區控制性詳細規劃》NJJBe040-09、10規劃管理單元圖則修改,並征求公眾意見。此次規劃調整旨在促進南京低空經濟產業高質量發展。

  根據今年9月江蘇省發展改革委發布的“未來產業先行集聚發展試點”清單,南京市浦口區入選江蘇省“未來產業先行集聚發展試點”名單,成為江蘇省低空經濟領域僅有的兩個試點地區之一,且是南京市低空經濟領域唯一試點地區。

  目前,浦口區已成功申請4片連片無人機臨時飛行空域,適飛空域面積達600平方公裡,基本位於浦口區境內及長江沿線,共同為南京市及周邊無人機運行主體提供試飛、測試和運營條件。

  此次公示的規劃方案涉及的地塊位於南京江北新區南部,東至濱江大道、西至橫江大道、南至繞城高速、北至紫創路,用地面積約172.79公頃。

  規劃方案內的城鎮開發邊界由172.79公頃減少為51.25公頃,其中09規劃管理單元圖則減少44.88公頃,原規劃用地性質以商業用地為主﹔10規劃管理單元圖則減少76.66公頃,原規劃用地性質以二類居住用地為主。

  相關地塊功能以科研設計用地和商業用地為主,其中科研設計用地總面積由8.10公頃修改為17.86公頃,商業用地總面積由0.49公頃修改為1.33公頃。規劃擬定,取消北側商辦混合用地面積3.13公頃,取消東側二類居住用地及居住配套共計7.72公頃。

  修改后09—06、10—02、10—04、10—08、10—13地塊為科研設計用地,容積率≦2.8、高度≦60米﹔09—04地塊為商業用地,容積率≦1.0、建筑高度≦12米。

  根據規劃,該片區擬新增其他交通設施用地與機場用地混合用地,其中機場用地配建比例不超過49%,10—16地塊用地面積4.28 公頃容積率≦0.3,建筑高度≦24米﹔10—18地塊用地面積0.77公頃,容積率≦0.8,建筑高度24 米。新增的其他交通設施用地,地塊編號為10—17,用地面積1.44公頃。

  目前該方案正在公示中,如您對該規劃有更好的建議,可進行反饋。具體反饋方式參見下圖。(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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