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六合区税务局2025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其他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方便食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六合区税务局2025年度食堂食材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综合体B3栋一单元16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六合区税务局2025年度食堂食材采购
预算金额:116.5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6.5600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采购内容主要是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食堂米面油、调味品、干货、蔬菜、水果、鲜冻禽肉、鲜冻畜肉、水产、乳制品、豆制品等类食材的供应、配送及售后等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中标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若出现重大事故或失信行为的,采购人可随时终止合同。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为: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0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一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3/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3.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1.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3.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3.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4.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3.4.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4.3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综合体B3栋一单元16层
方式:本项目接受现场或通过邮箱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须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否则投标无效(采购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的资料: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及汇款凭据的截图(转账时请务必备注046C1+公司名称)。 获取采购文件电线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综合体B3栋一单元16层开标大厅
2.此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六合区税务局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综合体B3栋一单元1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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