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水湾好街坊01幢301室四层北侧分割部分(1室)商业房产整体出租第1次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5-06-16 00:00】【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南京建设发展集团雨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其出租善水湾好街坊01幢301室四层北侧分割部分(1室)商业房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1 出租方: 南京建设发展集团雨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2 标的名称: 善水湾好街坊01幢301室四层北侧分割部分(1室)商业房产
1.4 接受报名时间: 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出租方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2.1 坐落位置: 南京市雨花台区陇淮路15号
2.3 建筑面积(㎡): 581.31(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2.6 附属设施: 以现场实际为准
(1)楼层:建筑共五层,招租商铺位于四层。
3.2 租期(月): 60个月 (含首年3个月装修免租期)
3.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季付(先付后用)
3.4 租赁押金(万元):押金金额相当于3个月租金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3)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4)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用于存放有毒有害化学品、危险品、禁止产生污染废水、噪音。
(5)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经营业态。
(6)意向承租方须有规模化连锁健身品牌的经验,该品牌门店在全国范围内不少于100家实体连锁店铺。
(1)租金增长方式:每3年在上一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
(2)物业费及公摊水电费由承租方另行支付。
(3)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需自行承担房屋装修及相应费用,合同终止后出租方不予补偿。
(4)装修方案须经出租方审核同意,装修材料须符合消费要求,承租方自行办理商铺装修、消防报批手续。
(5)本次出租标的为整体出租,不拆零。
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联系单位:南京建设发展集团雨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福润雅居樟香园62号
联系单位:南京安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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