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季报]南京高科(600064):南京高科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 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 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 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 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 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主要为处置交易 性金融资产取得 的投资收益及持 有的交易性金融 资产当期公允价 值变动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支出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本年公司市政项目确认结算进度但尚未达到收款条件 的金额增加。
本年公司子公司高科科贷对外发放贷款规模缩小。
本年公司子公司高科置业竞拍的 NO.2022G34 及 NO.2022G38地块土地出让金未支付部分在此科目列 示。
本年公司与合作方共同开发 NO.2022G34 和 NO.2022G38地块成立项目公司形成的房地产合作方往 来款在此科目列示。
本年公司房地产开发销售业务经济适用房项目结转的 收入减少。
本年公司房地产开发销售业务结转的收入减少导致相 应的成本减少。
本年公司房地产开发销售业务结转的收入减少且结转 的项目总体税率较低导致相应计提的税金及附加减少。
公司 2021年 9月转让臣功制药控股权后不再纳入合并 范围。
本年受资本市场整体结构性走势影响,公司持有的交易 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相对去年同期减少。
去年同期收回应收账款冲回了坏账准备。
去年同期对部分投资性房地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本年房地产业务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增加。
去年同期购买金融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多。
本年由于业务发展需要增加了借款规模。
注:以上数据为 2022年前三季度累计同比变动数据。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 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 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 银瑞信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前 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金融资产管 理计划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金融资产管 理计划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瑞信中证金 融资产管理计划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中,控股股东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与其他股 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 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 证券账户持有人名称目前仍为“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
前 10名股东及前 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 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2022年 1-9月,公司新增商品房项目储备 2个,分别为南京市 NO.2022G34号地块,该地块规划面积 97,105.58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 97,105.58平方米(含仅出让地下空间 10,102.33平方米),综合容积率 1.06;南京市 NO.2022G38号地块,该地块规划面积 40,475.82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 40,475.82平方米,1.0<容积率≤1.2(详见2022年 7月 13日《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6号))。公司控股子公司高科置业在上述项目持股比例分别为 90%和 55%。
2022年 1-9月,公司房地产业务新开工面积 8.73万平方米,同比减少 59.64%;竣工面积 6.20万平方米,同比减少 43.43%。
2022年 1-9月,公司房地产业务实现合同销售面积 1.22万平方米(均为商品住宅销售项目),同比减少 65.44%;实现合同销售金额 49,592.16万元(包括商品住宅、车位等销售),同比减少 64.37%。
2022年 1-9月,公司主要商品房项目销售情况如下:
2022年 1-9月,公司房地产主要出租情况如下:
2020年 4月 21日,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因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相关事项,持有的本公司 60,000,000股股份(公司实施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送股后为 84,000,000股)被司法冻结,占其所持股份的 13.97%。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临 2020-022号公告。目前,除上述股份冻结事项外,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其他被冻结的本公司股份均已解除冻结(详见临 2020-024号公告)。
目前,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正在积极处理相关事项,南京市政府仍在就上述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的担保事项进行积极协调处理。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益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克金 会计机构负责人:仇秋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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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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