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女子与朋友合租 开房屋租赁发票时发现多缴税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戴飞 于群 记者 张瑜)近日,吕女士向南京栖霞地税局求助,表示自己和朋友合租了位于迈皋桥附近某小区的两居室,约定房租每月共2000元,两人各负担1000元。可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为了图省事,没有分别与房东签订合同,而仅仅签署了一份合同,在这份合同上,也没有明确两人的租金分摊金额,而只是在乙方落款上同时签了两人的名字。如今,她想开房屋租赁发票,却发现多缴税了,到底怎么回事?
前几天,吕女士到开票点开具房屋租赁发票时,就出示了这份合同,但并未说明两人分摊房租的事,结果按照一人房租2000元的标准开具发票,并计算缴纳增值税、房产税等税款,造成了多缴纳税款的结果。随后,吕女士求助栖霞地税,地税工作人员收到诉求后,调查核实了吕女士反映的情况,立即与开票点进行了沟通,同意由吕女士带上约定合租二人的分摊租金的补充合同,到开票点重新开具以每人1000元租金为标准的新的房屋租赁发票,由于原发票是当月开出,则直接作废处理。吕女士及时拿到了新的发票,并且收到了多缴的退税,终于松了一口气。
税务部门提醒房屋合租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可以分别与房东签订各自承担租金的合同,如果合租人与房东统一签署一份合同时,应在合同上明确各人应分摊的租金份额,以免产生歧义,使合租人承担不必要的损失。
男子与情侣合租“不甘寂寞” 偷拍女室友洗澡2016.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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