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土局今晨再挂7宗地 纯住宅地块仅1宗
今天上午,南京市国土局发布了2016年宁网挂第06号土地出让公告,共挂出7宗地块,其中,江宁区与雨花台区各有2宗,栖霞区、建邺区和鼓楼区各有1宗。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公告似乎延续了前几天第八批预公告的风格,商业用地占了*大多数,本次公告中仅有1宗位于江宁区的地块为纯住宅用地。
经市政府批准,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下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地块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NO.2016G90:(1)B地块内须设置基层社区中心一处,功能应包括: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文化活动站,建筑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体育活动场站,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用地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基层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建筑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站,使用面积不小于120平方米;小型商业金融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垃圾收集站建筑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环卫休息场建筑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环卫车辆停放场,用地面积不小于250平方米;菜场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其中社区卫生服务站、基层社区服务中心、社区警务室、居家养老服务站、公厕、垃圾收集站、环卫休息场、环卫车辆停放场均须由受让人出资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区政府,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地,出让面积据实核减,出让金总额不做调整。
(2)C地块内须配建一所12班幼儿园,由受让人出资建设,与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验收后无偿移交区政府。
(3)地块装配式建筑覆盖的面积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率不低于30%。
NO.2016G92:(1)地块内商业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60%,酒店式公寓地上建筑面积的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0%,其余为办公。
(2)地块内须建设一座不小于60000平方米的集中式购物中心,由竞得人持有并招商运营,不得转让、不得销售。
(3)建邺区政府委托建邺区房产局回购地上约20000平方米商业用房,回购价格为24000元/㎡,回购的商业用房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但可整体销售或转让。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前须与建邺区房产局签订《商品用房回购协议》,协议由建邺区人民政府负责拟定,并负责监管履行。
(5)竞得人须引进具备商业综合体开发运营经验的公司,且该公司已在国内开发、持有并营运1座以上(含1座)不小于8万平方米的购物中心。
(6)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建筑单体预制率≥20%、装配率≥50%。
NO.2016G93:(1)规划建筑裙楼内保留配建110KV鼓楼变电站一座(已建成,建筑面积为3110平方米,建筑面积纳入容积率计算),其产权须移交南京市供电公司。为便于分割,变电站建筑空间须相对独立;
(2)A地块内预留代建地铁1号线出入口一处(用地面积为209.75平方米,其位置可结合方案进行适度调整),出入口用地不纳入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指标计算基数,预留地铁出入口由受让人出资建设,建成后产权须移交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地。
(5)地块内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公厕1处,可与建筑合建,但需设置独立对外的出入口。该公厕须由受让人出资建设,于工程同步建成,经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区政府,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地,出让面积据实核减,出让金总额不做调整。
(6)地块南侧规划道路和绿地的地下空间(C+D地块),在满足市政管线敷设、绿化植被生长等要求的前提条件下可利用,该部分地下空间纳入出让范围,地下空间顶板至地表覆土深度不小于1.8米、建设层数原则上不超过四层,功能为停车和交通联系且该道路及绿化地表不得设置地下室出入口。
(7)地块竞得人在地块设计过程中应与鼓楼区政府保持沟通,建设中充分考虑对现状110kv变电站和相邻地铁线路的保护。确保在土地摘牌后六个月完成规划审批,在净地交付后一年内开工建设,3年内完成项目建设。
NO.2016G94:(1)地块内设置高度控制线:控制线以北(即a地块)规划允许布置含换乘大厅、公交场站、长途客运站、出租车临时停靠点等功能为一体的轨道交通换乘中心及为公交、长途客运服务的加油加气站等公建设施,此外a地块可结合交通换乘设施布置办公、商业配套设施,但不得设置酒店式公寓,建筑高度整体按照24米控制,只允许a地块内的规划办公塔楼突破24米,但不得超过50米;控制线以南(即b地块)规划允许布置酒店式公寓、商业、办公等建筑,建筑高度按照50米控制。
(2)a地块内须集中配建不少于197个长途客车专用停车泊位的长途客运站一处,a地块内须配建不少于23个公交停车专用泊位的公交场站一处,a地块内还须在客运停车场与换乘中心之间集中配建不少于24个出租车车位的临时停车泊位一处,以上设施均由受让人建成后无偿移交区政府,须与首期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应,出让面积据实核减,出让金不作调整。
(3)a地块内还须配建为长途客运、公交车服务、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加油加气站一处,该加油加气站仅供长途客运、公交配套内部使用,不得对社会车辆开放经营,由受让人建成后无偿移交区政府,须与首期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应,出让面积据实核减,出让金不作调整。该部分用地在登记发证土地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
(4)b地块酒店式公寓的地上建筑面积不得超出整个出让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0%;b地块须配建一个不少于4000平方米的菜市场,应设置在地上一层,须与首期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开工建设、同步验收。
(5)地块内须由受让人出资代建换乘中心,由受让人建成后无偿移交区政府,须与首期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应,出让面积据实核减,出让金不作调整。换乘中心中公建配套主要包含:
①地下一层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0平方米地下停车场(不少于550个地下泊位);
②夹层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9900平方米的公交场站和建筑面积不少于4900米的出租车场;
④地上二层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的4号线换乘大厅;须配建不少于5000平方米的公共交通换乘大厅;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公交场站站厅,不少于23个公交停车专用泊位(场地面积不少于2500平方米);须配建不少于1.4万平方米的长途客运办公及辅助用房,不少于197个长途客车专用停车泊位(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以上配建建筑面积合计88400平方米(其中地上68400平方米,地下20000平方米)。
(6)根据宁地铁函〔2016〕537号来函要求,竞得人取得该地块后,须与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沟通,做好地铁基坑支护工作,以确保地铁运营的安全,出让范围内约2800平方米的地铁设施用地,由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永久无偿使用,土地产权人不得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并在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使用期间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7)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就代建设施签署建设协议,并就代建配套项目提供保函(伍亿贰仟陆佰万元人民币),以确保按期完成代建任务。地块竞得人按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明细清单代建配套项目,代建项目成本以*终审计为准,超出526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不足526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竞得人须将差额交给地铁集团。
(8)竞买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单位,其子公司或母公司具备地铁投资、建设及运营的资质和业绩。
(2)竞买人拟销售的汽车品牌须是《南京雨花国际汽车商贸区2016年拟调整新增引进汽车经销品牌名录》中品牌之一。
(2)竞买人拟销售的汽车品牌须是《南京雨花国际汽车商贸区2016年拟调整新增引进汽车经销品牌名录》中品牌之一。
意向竞买人可通过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网上挂牌出让竞买。详情请登录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以上地块具体用地条件及出让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有关公开出让文件可于2016年12月28日起登陆网上交易系统界面购买。
土地交付条件:净地出让,即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出让范围内杆(高压)管线等由受让人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1、以上商住、住宅用地的竞买人应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含暂定资质,外资除外)。开发企业及其控股股东、集团成员企业不得报名竞买同一幅地块。
2、以上商住、住宅用地的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及后续购地资金须为竞买人自有资金并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鉴证的《住房和商住用地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来源情况申报表》及审计报告。
3、商住、住宅地块的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受让人如需变更受让主体为项目公司的,应在出让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符合变更主体资格条件的书面申请,其他地块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受让人如需变更受让主体为项目公司的,应在出让成交后3个月内提交符合变更主体资格条件的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的,按土地转让办理。变更受让人不影响包括土地价款支付等合同条款的履行。
四、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网上交易。有意竞买者请于2017年1月2日至2017年1月11日16:00(报名截止时间),在工作日9:00至18:00期间可登陆南京土地市场网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备案、报名、报价竞买,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到2017年1月11日18:00,竞买人均可报价一次。竞买人须仔细研读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网上交易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系统的详细情况及法律责任。
当地块网上竞价达到竞争保障房建设资金起始价时仍然有竞价的,竞价超出部分为保障房建设资金并不计入房价准许成本。
当地块网上竞价达到预售限制起始价时,申领预售许可证应达到以下施工进度:七层及以下的,应当完成基础工程并施工至主体结构封顶;八层及以上的,应当完成基础工程并施工至主体结构三分之二以上。
五、在挂牌时间截止(2017年1月12号9:30)时,如果该地块无人报名,地块流标;如果该地块只有一家竞买人报名,并有不低于起始价的有效报价,该地块在挂牌时间截止时即成交;同一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已有有效报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时间为2017年1月12号上午9:30开始,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各地块限时竞价开始时间分别为:
限时竞价每轮报价间隔时间不超过4分钟,竞买人如果参与竞买多个地块的,可多人多电脑同时参与限时竞价。在4分钟限时竞价时间内,如果无新的有效报价,此时的*新有效报价即为成交价格,该报价人为竞得人。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所接受到的有效报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定竞得人。已竞得地块的竞买人不得参加同一批剩余地块的竞买活动。当地块网上竞价达到*高限价时,仍有2家或2家以上单位要求继续竞买的,停止网上竞价,改为现场摇号确定竞得人,所有接受*高限价的竞买人均可参加摇号,竞得人的成交价为*高限价加一个加价幅度。
七、现场摇号时间及地点:2017年1月13日15:00,南京市国土资源局1826会议室。摇号顺序为公告中地块编号顺序。
八、竞得人竞买成功后,须在网上交易系统下载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通知书(通过现场摇号确定的竞得人当场颁发),竞得人须持成交通知书及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与出让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九、我局将联合金融监管部门对竞得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核查。竞得人资金来源与申报不符或违反规定的,取消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签订出让合同的,经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所交纳的定金不予退还;同时,将竞得人列入南京市土地市场诚信系统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土地市场公开竞买。
十、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由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具体承办。
本次公告的7宗地块将于明年1月12日进行网上公开竞价,这将成为南京明年开年的首场土拍,届时土拍网也将进行全程同步直播,敬请关注!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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