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挂9幅地块 总出让面积581公顷
龙虎网讯(记者 石园园)10月30日,江苏土地市场网发布2020年宁出第13号公告,推出9幅地块,7幅涉宅地块,其中紫东4幅、江宁1幅、江北核心区1幅、六合3幅,总出让面积58.1公顷,起始总价84.65亿元。7幅涉宅地中,江北核心区宅地毛坯房限价2.8万元/㎡,麒麟科创园宅地毛坯房限2.6万元/㎡,首个地块限时竞价从2020年12月1日10:00开始。
(2)B、C分区地上所建的酒店式公寓可上市销售、转让,剩余面积全部建设办公用房,须由竞得人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
(3)该地块内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为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50%,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4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本规划条件中的“容积率”已包含采用装配式建筑奖励的容积率部分(含预制外墙水平截面积)。
(4)该地块按“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所建普通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不得超过26000元/平方米(装修价格另行核定),*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售价均价的110%(装修价格另行核定)。
(5)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与麒麟科技创新园(生态科技城)开发建设管委会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麒麟科技创新园(生态科技城)开发建设管委会全程监管。
(6)该地块因建筑业态较多、自持比例较大,出让后可应竞得人要求提供各用途及分区的起始价测算说明。
(2)该地块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8073平方米的租赁住房,由竞得人建成后自持,用于出租居住,只租不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遵守国家及南京市租赁房管理相关要求。
(3)B分区内可销售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该分区计容面积的50%。B分区内酒店须整体自持,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
(4)该地块按“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所建普通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不得超过28000元/平方米(装修价格另行核定),*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售价均价的110%(装修价格另行核定)。
(5)该地块内装配式建筑面积的覆盖比例为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应不低于50%,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应不低于4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本规划条件中的“容积率”已包含采用装配式建筑奖励的容积率部分(含预制外墙水平截面积)。
(6)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与浦口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浦口区人民政府全程监管。
(7)该地块内住宅与商业项目应同步开发建设,商业项目开工前,住宅项目不得上市销售;商业项目封顶后,住宅可销售面积不高于住宅计容总面积的50%;完成《投资发展监管协议》约定的投资前,住宅可销售面积不高于住宅计容总建筑面积的70%,完成全部投资后,剩余住宅方可上市销售。
(3)该地块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7300平方米的租赁住房,由竞得人建成后自持,用于出租居住,只租不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遵守国家及南京市租赁房管理政策相关要求。
(4)A分区(地上)须集中建设大型购物中心(不含建材市场、批发市场等低端市场),该集中商业须由竞得人整体自持,自持比例不得低于该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70%,且不得销售、不得转让。
(5)B分区出让地下空间,可建设商业设施、公共连接通道和停车场等,地下不小于两层(其中商业不少于一层),商业须由竞得人整体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具体规模以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6)E分区出让范围为地下空间部分,在满足市政道路、市政管线敷设、绿化种植等要求前提下,作为停车设施使用,具体以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7)该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50%,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4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本规划条件中的“容积率”已包含采用装配式建筑奖励的容积率部分(含预制外墙水平截面积)。
(8)该地块按“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所建普通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不得超过19800元/平方米(装修价格另行核定),*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售价均价的110%(装修价格另行核定)。
(9)该地块因建筑业态较多、自持比例较大,出让后可应竞得人要求提供各用途及分区的起始价测算说明。
(10)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与六合区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六合区政府全程监管。
(1)该地块按“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所建普通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不得超过16350元/平方米(装修价格另行核定),*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售价均价的110%(装修价格另行核定)。
(2)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的覆盖比例为 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本规划条件中的“容积率”已包含采用装配式建筑奖励的容积率部分(含预制外墙水平截面积)。
(1)该地块按“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所建普通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不得超过17850元/平方米(装修价格另行核定),*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售价均价的110%(装修价格另行核定)。
(2)该地块内装配式建筑面积的覆盖比例为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应不低于50%,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应不低于4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本规划条件中的“容积率”已包含采用装配式建筑奖励的容积率部分(含预制外墙水平截面积)。
地理位置:东至规划观江路,南至规划江南路,西至规划湛墅路,北至规划乐江路。
(1)该地块按“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所建普通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不得超过24500元/平方米(装修价格另行核定),*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售价均价的110%(装修价格另行核定)。
(2)该地块内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5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本规划条件中的“容积率”已包含采用装配式建筑奖励的容积率部分(含预制外墙水平截面积)。
地理位置:东至规划观江路,南至规划水泥厂路,西至规划湛墅路,北至规划江南路。
(1)该地块按“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所建普通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不得超过24500元/平方米(装修价格另行核定),*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售价均价的110%(装修价格另行核定)。
(2)该地块内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5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本规划条件中的“容积率”已包含采用装配式建筑奖励的容积率部分(含预制外墙水平截面积)。
(2)该地块须建设符合五星级标准的智慧型酒店和集商业零售、商务休闲、特色餐饮等功能为一体的购物中心,其中:购物中心须布置在建筑首层及地下一层,首层建筑面积(不含酒店配套设施)不高于1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不含酒店配套设施)不低于5000平方米;地下停车位不少于990个;剩余面积全部用于建设符合五星级标准的智慧型酒店。五星标准酒店(包括酒店的配套设施)和集中商业的功能和空间应独立设置,并保证各自功能和空间的独立完整性,不得建设酒店式公寓。
(3)该地块所建房产须全部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如确需转让,经徐庄高新区管委会书面同意后,可整体转让给竞得人所属集团的关联方或其控股子公司。
(4)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为100%,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40%,本规划条件中的“容积率”已包含采用装配式建筑奖励的容积率部分(含预制外墙水平截面积)。
(5)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与玄武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徐庄高新区管委会全程监管。
(1)该地块配建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5.5万平方米的酒店,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
(3)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的覆盖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0%。本规划条件中的“容积率”已包含采用装配式建筑奖励的容积率部分(含预制外墙水平截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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