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开发区乌山集镇北安置房
我是乌山集镇北拆迁户,5年前房子拆迁,拆迁协议上明确标明安置小区湖滨新寓,丽景雅苑,现在5年过去了房子建好了,准备要交户了却把小区名称改为嘉树清园,而且原本拆迁协议里的90平方住房竟然没有建.*气人的是原本属于我们的房子.区政府却要先分给其它地方的拆迁户!我们近几个月多次跟开发区反应。开发区一拖再拖,一直没有合理的分配方案
人民网网友,您好!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因204省道拓宽改造、会展小镇、空港新城等项目建设需要,溧水区乌山集镇北区域拆迁启动的时间为2017年3月,至2021年1月份(*后一份协议签订)完成所有拆迁户协议签约。拆迁部门在与集镇住户签订拆迁协议时将湖滨新寓和丽景雅苑安置点在协议中进行了明确。乌山集镇(北)安置协议上注明是湖滨新寓、丽景雅苑,但湖滨新寓于2018年10月对原华桥、红星、新淮等社区部分拆迁自然村进行安置时,乌山集镇(北)还没有完成全部签约,故无法进行安置。关于您反映丽景雅苑小区更名为嘉树清园小区的问题。丽景雅苑的名称是该安置房建设时的规划名称。丽景雅苑的*终命名是经过专家评审委员会讨论通过,并经区政府2021年3月18######准后才*终确定为“嘉树清园”。关于您反映丽景雅苑90㎡住房没有建设的问题。嘉树清园是作为湖滨新寓安置小区的配建小区而建设的。按照规划建设湖滨新寓房源有60㎡、90㎡、120㎡三种套型,但60㎡、120㎡套型房源不足,嘉树清园作为湖滨新寓补充房源配建了60㎡、120㎡两种套型。为妥善处理好乌山集镇(北)群众安置房源不足的问题,开发区将依据拆迁协议户自愿的原则,采取以下三种办法妥善解决安置房源供需矛盾:(1)货币化安置(回购):实行货币化安置,拥有*一住房的不予回购;(2)自愿变更安置点安置:根据个人申请,自愿签订补充协议可以选择“正方佳园”安置房点安置(预计2022年10月交付安置);(3)新建(配建)安置点:在货币化安置(回购)与自愿变更安置点安置登记完成后,根据所需房源信息数量在嘉树清园(丽景雅苑)南侧地块(204省道南侧)进行新建(配建)安置。本着诚信政府、契约精神和主动解决问题的原则,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多次召开调度会,并与群众多次现场对话解答。研究制定合理措施,采取货币安置、自愿延期、就近新建(配建)等办法。因乌山集镇北安置户对嘉树清园120㎡户型的需求比较强烈,开发区经研究决定对乌山17个村的120㎡户型进行回购、自愿延期到新建(配建)地点等措施,*大限度的保证嘉树清园能安置尽量多的乌山集镇安置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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