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拟征地公告(高拟征公告〔2022〕33号)
013101089/2022-61956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拟征地公告(高拟征公告〔2022〕33号)
柏村;农民集体;土地现状;标准厂房项目;工商营业执照;人民政府组织;法律法规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拟征地公告(高拟征公告〔2022〕33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高淳区古柏街道标准厂房项目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该项目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的情形。
拟征收地块位于古柏街道凤柏村丁檀二组农民集体、凤柏村丁檀六组农民集体(游山路以南、沧溪路以东,详见附图)。
拟于2022年4月30日至2022年5月4日,由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组织有关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有下列情形的,不作为增加补偿的依据:
(二)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五)办理新增、变更工商营业执照;
(六)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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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高淳区城市数字治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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