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市创业的小伙伴注意了场地租金补贴怎么领?
根据南京市人社部门相关规定,为鼓励和扶持劳动者自主创业,在南京市各类创业园区(基地)的初次创业人员和实体,可申请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1.申请人为初次创业的登记失业人员、在校和毕业5年内的青年大学生、复员转业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并担任所创办实体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民办非企业负责人或个体工商户业主。
2.创业实体成立时间为2019年1月1日后(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国家限制行业及劳务派遣企业除外)。
3.正常经营且依法在雨花台区纳税一年以上,带动2名以上人员(含本人)稳定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以单位名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每个初始型创业项目按其租用创业场地的实际租金发票金额给予补贴,年补贴标准上限为9000元。
1、符合申报条件的初始型创业实体,在申报期内,向创业地区人社局经办部门进行申报。
2、创业场地租金补贴按年补助、按年发放,每半年申报一次,申报时间为每年5月和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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