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基地停放清雪车库房租用二次招标公告
环卫基地停放清雪车库房租用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绿园区青春街29号(长春市绿园区税务局青年税务所)老杨蒲社区二楼21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环卫基地停放清雪车库房租用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绿园区青春街29号(长春市绿园区税务局青年税务所)老杨蒲社区二楼21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采购内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现有清雪车辆100余台, 需要库房面积不低于4000平方米,不高于7000平方米,为车辆提供库房租赁服务
采购需求:库房面积不低于4000平方米,不高于7000平方米,由于清雪车辆为特种车辆、车体较高,库房举架需7米以上,库门需要宽4米,高5米以上,单跨在6米以上。需具备供水、供电,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及《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
2.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新政策。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单体库房面积不低于4000平方米;
(3)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20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
(6)拒*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时间: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11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
地点:长春市绿园区青春街29号(长春市绿园区税务局青年税务所)老杨蒲社区二楼215室;
方式: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库房面积证明材料(购房合同或产权证或租赁合同或土地使用证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开标一室(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6.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单体库房面积不低于4000平方米;(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20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4)拒*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5)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6)拒*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地点:长春市绿园区青春街29号(长春市绿园区税务局青年税务所)老杨蒲社区二楼215室
方式:方式: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编号;(5)库房面积证明材料(购房合同或产权证或租赁合同或土地使用证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开标一室(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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