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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条征地公告曝光!南京这里迎来大规模拆迁

admin8个月前 (10-01)南京产业信息65

  依据《市发改委关于南京市国家安全局“303 工作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投资字〔2021〕829号),,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可以征收的情形。

  拟征收地块位于尧化街道尧化社区水田组撤组剩余土地,项目四至范围为详见权属界线图。

  依据《关于调整栖霞山红枫片区市政工程及便民河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栖住建字〔2020〕144 号),拟征收地块拟用于栖霞山红枫片区市政工程及便民河路项目便民河西段(欢乐大道-护厂河)河道工程项目建设,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可以征收的情形。

  拟征收地块位于栖霞街道摄山村三东组、三南组共有、官窑组,项目四至范围为详见权属界线图。

  依据《关于同意调整迈皋桥街道兴卫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栖发改字〔2021〕155 号),拟征收地块拟用于兴卫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可以征收的情形。

  拟征收地块位于迈皋桥街道兴卫村合作四组、村集体,项目四至范围为详见权属界线图。

  依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 312 国道宁镇界至七乡河段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1]1114 号),拟征收 地块拟用于312国道宁镇界至七乡河段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属 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 建设需要用地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 十五条规定的可以征收的情形。

  拟征收地块位于栖霞街道东湖村村集体、罗一组,东阳社区 东阳一组、东阳一,二,三,四,五,六,绿化组共有,朝阳村村集体、 西沟组,栖霞街道集体,项目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依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 312 国道宁镇界至七乡河段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1]1114 号),拟征收 地块拟用于 312 国道宁镇界至七乡河段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属 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 建设需要用地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 十五条规定的可以征收的情形。

  拟征收地块位于西岗街道东湖村罗一组,东阳社区东阳一 组,项目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2021 年 12 月 29 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312国道南京绕越高速公路至仙隐北路段改扩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21〕488 号)文件批准,同意征收我区尧化 街道集体土地 1.0864 公顷、栖霞街道集体土地 0.0032 公顷、 仙林街道集体土地 1.9494 公顷。

  2022 年 1 月 7 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南京绕城公路万家楼互通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22〕13 号)文件批准,同意征收我区马群街道集体土地0.6099 公顷。

  2022 年 1 月 24 日,经《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南京市 2019 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第12 批次实施方案的函》(苏自然资函〔2022〕159 号)文件批准,同意征收我区西岗街道集体土地 3.0567 公顷。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用途:城市三环(仙林大道-省道122 段)二期工程-项目一(交通运输用地)。

  2022 年 1 月 24 日,经《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南京市 2019 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第12 批次实施方案的函》(苏自然资函〔2022〕159 号)文件批准,同意征收我区栖霞街道集体土地 4.1502 公顷。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用途:栖霞区红枫片区保障性住房一期项目(A、B、C、D剩余地块)(保障性安居工程)。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龙其线及捷运大道(龙其线至规划 支路)建设工程——龙其线(变更)建设项目拟征收地块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拟征地块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 地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可以征收的情形。拟征收地块位于西岗街道漳桥村漳桥村一、四组。

  依据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宁发改投资字〔2011〕481号),该拟征地块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可以征收的情形。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征收你村(社区)土地1.5321公顷,其中农用地1.3874公顷,建设用地0.1447公顷。

  依据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宁发改投资字〔2011〕481号),该拟征地块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可以征收的情形。拟征收地块位于东山街道上坊社区。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征收你村(社区)土地0.0004公顷,均为农用地。

  依据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宁发改投资字〔2011〕481号),该拟征地块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可以征收的情形。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征收你村(社区)土地1.2773公顷,均为农用地。

  依据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宁发改投资字〔2011〕481号),该拟征地块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可以征收的情形。拟征收地块位于麒麟街道建南社区。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征收你村(社区)土地0.5362公顷,均为农用地。

  依据南京江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文件(江宁高新管字〔2020〕203号),本地块拟建设格致路(福英路-福瑞路)项目,该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可以征收的情形。

  拟征(转)用地地块位于淳化街道国有、新华社区、新林村,拟征(转)用地面积5.595公顷,其中农用地5.5152公顷,建设用地0.075公顷,未利用地0.0048公顷。

  依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文件(苏自然资办发〔2020〕59号),本地块拟建设友谊路以南、幸福路以东地块项目,该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可以征收的情形。

  拟征(转)用地地块位于湖熟街道湖熟社区、和进社区,拟征(转)用地面积6.2702公顷,其中建设用地6.2702公顷。

  日前,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连发17条征地公告,即宁(溧)征〔2022〕1号-17号,涉及永阳街道、东屏街道、开发区。

  地块用于永阳中心幼儿园、东庐社区卫生院、中铁十一局总部大楼、空港新城(溧水)科创中心、南京外国语学校仙林分校空港新城小学、开发区滨江大道人行天桥工程、32号路南延-2、新建工业机器人及配件生产项目、铭仕(南京)年产100万套汽车自动变速器离合器及关键技术研发、安置房等项目建设。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溧水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1年度第5批次(21挂)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A〔2022〕4号),同意征收我区永阳街道集体土地1.2471公顷。

  根据溧水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民生实事项目要求,今年将建成永阳中心幼儿园。

  永阳中心幼儿园位于永阳街道,具体在农林东路以东,南面为规划道路,西北角为秋湖嘉苑小区。

  幼儿园地上三层,总建筑面积约7132.53平方米,规划办学规模学生525人,15个教学班,计划一次性建设完成。

  项目规划有班级活动区域、公共活动空间、音体室、班级活动室兼寝室、综合楼、庭院、30米跑道、升旗台、水景等。此外,幼儿园边缘处还有种植园、饲养角、菜地、果园等。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溧水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1年度第5批次(21挂)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A〔2022〕4号),同意征收我区永阳街道集体土地0.4359公顷。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溧水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1年度第5批次(21挂)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A〔2022〕4号),同意征收我区永阳街道集体土地5.1382公顷。

  目前,东庐人家一期保障房项目正在建设当中,主要为保障秋湖社区、东庐社区、中山社区拆迁居民的安置,是街道保障性安居工程,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有着重要作用。

  项目东至严笪里路,西至龙林东路,北至龙马路,南至龙马南路,总建筑面积超过18万方,绿地率30.2%,共有15栋18层居民用房,一栋商业用房,总户数1086户。

  从施工现场建设进展来看,东庐人家一期保障房项目建筑外立面已经基本呈现,预计今年8月完成交付。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溧水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1年度第5批次(21挂)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A〔2022〕4号),同意征收我区东屏街道集体土地2.3228公顷。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溧水区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实施方案2021年第6批次(21挂)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A〔2022〕5号),同意征收我区开发区集体土地2.1134公顷。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溧水区2021年度第8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A〔2022〕7号),同意征收我区永阳街道集体土地1.0218公顷。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溧水区2021年度第8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A〔2022〕7号),同意征收我区永阳街道集体土地0.0372公顷。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溧水区2021年度第8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A〔2022〕7号),同意征收我区东屏街道集体土地0.0339公顷。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溧水区2021年度第8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A〔2022〕7号),同意征收我区开发区集体土地0.008公顷。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溧水区2021年度第9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A〔2022〕9号),同意征收我区开发区集体土地0.0481公顷。

  2019年10月21日下午,中铁十一局集团华东区域总部项目签约仪式在溧水举行,中铁十一局集团华东区域总部项目落户开发区空港新城。

  项目拟在溧水区建设中铁十一局集团华东区域的总部基地,初步规划三大功能模块,企业总部办公为主体、科技研发为延伸、企业员工住宅配套为基础的功能发展体系,年产值可达100亿元。

  建成后将打造成为溧水示范性央企总部基地,一方面助力溧水区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可以吸引优秀企业进驻,形成产业集聚区,加快产业升级,提高溧水区经济竞争力。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溧水区2021年度第9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A〔2022〕9号),同意征收我区开发区集体土地4.0341公顷。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溧水区2021年度第9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A〔2022〕9号),同意征收我区开发区集体土地0.5963公顷。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溧水区2021年度第9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A〔2022〕9号),同意征收我区开发区集体土地2.944公顷。

  项目位于溧水区经济开发区,南至润淮大道,东至规划砚塘路,西至规划支路,北至规划支路,占地约31720㎡。

  总建筑面积约14.3万平方米,*大单体建筑面积约2.88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5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8万平方米,主要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商务办公、政务服务中心及服务配套等、地下停车场等。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溧水区2021年度第9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A〔2022〕9号),同意征收我区开发区集体土地4.0182公顷。

  铭仕(南京)年产100万套汽车自动变速器离合器及关键技术研发(工矿仓储用地)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溧水区2021年度第9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A〔2022〕9号),同意征收我区开发区集体土地0.2302公顷。

  南外仙林分校空港新城小学/中学为中小学“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办学规模为小学48班、初中30班。

  项目总投资约12亿元,总建筑面积14.15万平方米,地上约7.9万平方米,地下约6.25万平方米。目前,该新建学校正在进行主体建设。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溧水区2021年度第9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A〔2022〕9号),同意征收我区开发区集体土地0.1418公顷。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溧水区2021年度第9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A〔2022〕9号),同意征收我区开发区集体土地0.053公顷。

  从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用途来看,涉及到教育、医疗、交通运输、保障性安居工程、重大产业等方面的建设,期待这些项目早日建成投用,推动溧水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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